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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果洛建设丨保护绿水青山 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 2023-05-22 18:47:11  来源:果洛公安

2023.5.22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导读5月20日,玛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辅警携手辖区群众、兽医站工作人员及时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鹿。

近年来,随着生态资源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生态保护观念和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已深入人心,形成了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5月20日,玛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辅警携手辖区群众、兽医站工作人员及时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鹿。

5月20晚21时55分,森林警察大队接到辖区群众电话报警称:“尼玛龙村冉日沟有一只马鹿被野狗咬伤,请出警救助。”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辅警立即赶赴现场,并联系县兽医站工作人员一同赶往现场开展救助工作。到达现场后,经辨认该鹿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马鹿。检查发现,该马鹿脖子上有明显伤口,排除了他人蓄意伤害和抓捕的可能性。民辅警、县兽医站工作人员及群众联手,依据伤情及时对马鹿展开伤口缝合等治疗。术后,观察其生命特征稳定后,将马鹿寄养在尼玛龙村村支部书记家中喂养、照料。后续,森林警察大队将定期检查马鹿身体状况,待伤口恢复,各项生命体征正常,符合放归条件时,及时放归自然。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需要大家共同爱护。下一步,森林警察大队将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用“警察蓝”守护好 “生态绿”,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忠诚使命。

当前,我县正值虫草采挖期,人员流量较大,进山群众多。玛沁公安呼吁广大群众持续关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到关爱、保护、救助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发现野生动物被困、受伤或非法猎捕、贩卖、收购、运输、经营、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时,主动联系公安机关,警民协手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一份力量,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家园!

科普小链接:

马鹿(学名:Cervus elaphus):是鹿科、鹿属哺乳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仅次于驼鹿的大型鹿类,共有10个亚种,因为体形似骏马而得名,身体呈深褐色,背部及两侧有一些白色斑点。雄性有角,一般分为6叉,最多8个叉,茸角的第二叉紧靠于眉叉。夏毛较短,没有绒毛,一般为赤褐色,背面较深,腹面较浅,故有“赤鹿”之称。马鹿生活于高山森林或草原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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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丨玛沁公安

责编 | 仁青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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