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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外卖配送人员等参与群防群治 2023-08-15 09:32:50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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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群防群治组织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广东省内群防群治组织及其活动、参与人员等进行规定,并提出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经费由群防群治组织的设立单位予以保障,当地人民政府适当给予补助。《规定》自9月1日起实施,1990年1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2017年7月20日修改的《广东省群众治安联防组织的规定》同时废止。

《规定》提出,群防群治工作主要包括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卡口值守、安全检查等安全防范工作,协助维护治安秩序;发生治安事故、案件时,协助公安机关保护现场,提供有关情况、线索;协助有关机关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和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社会风险隐患,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规定》对群防群治组织的设立主体进行说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组织可设立群防群治组织。个人不得设立群防群治组织。

《规定》鼓励公交车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快递和外卖配送人员等从业人员以及民兵以个人身份参与群防群治工作,鼓励群防群治组织成员兼职担任公交、地铁、校园、医疗机构等场所安全员。公安机关组建社会治安防控最小应急单元,可吸纳群防群治组织及其成员参与。群防群治组织成员符合社会保险参保条件的,设立单位应当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全媒体记者杨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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